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疗休养项目(自主)的更正公告
2026-04-08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疗休养项目(自主)的更正公告
浙江/温州-2026-04-08 00:00:00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疗休养项目(自主)的更正公告
来源: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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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职工疗休养项目

六、预算金额:********元/年

七、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八、更正事宜: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备注

*

采购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五、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服务能力保障

投标供应商承为本项目组建的专职导游团队。

每有*名高级导游得*分,每有中级导游得*.*分,最高得分*分,最多不超过*人。

提供有效的导游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导游人员(需提供导游证)配置情况打分:至少*名及以上导游,得*分,每增加*名导游加*分,最多得*分。

以上导游持有高级导游证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持有中级导游证的,每个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需提供导游证及近*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携带原件备查。)


*

采购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五、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类似业绩

根据投标供应商自****年*月*日以来*年内,承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且同一家单位每年服务到***人次及以上的职工疗休养项目业绩进行计分。每提供*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发票无法体现上述规模要求的,不予计分。)

****年*月*日以来*年内,承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且同一家单位每年服务到***人次及以上的职工疗休养项目业绩进行计分,每提供*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分(*个项目服务多年的按不同年度累积计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发票无法体现上述规模要求的,不予计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日下午****

************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建设商务大厦**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业务举报电话*************

纪检举报电话:*************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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