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庭苑商业街7#127、128商铺内物资转让交易公告
2026-04-08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蜀南庭苑商业街7#127、128商铺内物资转让交易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08 00:00:00

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物资转让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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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物资转让公告

项目

名称

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物资转让

项目

编号

**************

委托方

合肥高新公共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公告及

竞价

期限

公告期:*******:**始至*********:**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时始至*********:**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物资**,具体详见公告附件:《标的转让清单》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转让物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认真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对本次转让标的有疑问,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委托方决策同意, 合肥中立公鉴房地产资产造价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立公鉴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本项目转让涉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

交易保证金

****元

价款

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个工作日委托方签订《物资转让合同》,并于《物资转让合同》生效之日*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或逾期未付款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

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转让方及现场踏勘联系方式”。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条件

*.标的以现状移交,转让所包含设备均为已使用状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材质、成新度和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按现场实际进行资产移交,不因误差调整成交价格或资产。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材质、成新度和功能情况与现场不符等原因拒绝履约或要求补偿

*.标的存放现场,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在转让价款付清,现场确认完成后*个自然日内将所转让物资拆除并运输完毕。运输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转让价款内。

*.受让方必须实际踏勘现场并接受标的现状,不得以设备破损、零部件缺失等理由拒绝履约,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其他特别说明

*受让方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再生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受让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受让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对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添加保存”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

************************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公寓*座合肥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层***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

处置

*.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完成备案后,*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物资转让合同》的。

异议

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公寓*座合肥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层***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

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为*.*%,超过*****万元至*****万元,为*.**%,*****万元以上部分,为*.*%,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转让方及现场踏勘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转***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公寓*座合肥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层***室)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附件*: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因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交易操作细则》规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肥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合公法****〕**号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附件*

物资转让合同

甲方:合肥高新公共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甲方合肥高新公共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内物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转让物资情况

物资位于蜀南庭苑商业街*#***、***商铺,含桌椅、空调等共**项,明细详见附件。

二、 质量条款

该批物资均为废旧物资,甲方对该批所售资产设备不做任何质量担保或保证,不提供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乙方已清楚知晓资产情况,应自行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如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 支付时间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人民币¥ 元)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单位: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科学大道支行

银行账户:**** **** **** **** *****

物资转让款发票由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具。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和清场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包含在转让价款内。

四、 提货方式及时间

*、 提货方式:甲方按现状交付物资,乙方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并由甲方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地点拆卸、提货。双方签署移交单则视为物资已交付乙方,甲方不再负责物资保管,物品损毁、丢失均与甲方无关。

*、 提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账后*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物资提清。

五、 甲方责任

按合同要求按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 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场地,避免影响场地环境卫生

*.负责现场材料及设备的看管和安保工作

*.负责配备专职安全员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责任及费用,本合同规定内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 违约责任

*、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履行义务。

*、 乙方每推迟一天付款,甲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付

款超过*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

椅子

**

*

木制小方桌

*.***.*

*

*

柜式空调

*

*

大厅柜式冰箱

*

*

厨房柜式冰箱

*

*

电脑收银系统

*

*

木制小方桌

*.***.*

*

*

木制小方桌

*

*

圆桌

*

**

木制椅子

**

**

点菜机

*

**

柜式空调

*

**

空调挂机

*

**

大圆桌

*

**

柜式空调

*

**

木制椅子

**

**

木制小方桌

*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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