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2026]4号)
2026-04-08
河北/邯郸 质疑投诉
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2026]4号)
河北/邯郸-2026-04-08 00:00:00
武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武安市占学物资经销处
地 址:河北省武安市康二城镇曹公泉村
二、基本情况
武安市占学物资经销处在参与“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一线环卫工人劳保及防汛装备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元整(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元陆角整)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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