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4-08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期提标改造及清洁排放提升)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运维投标单价(元/*³):*.****(元),运维投标总价(元) (投标单价**********):*******(元)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渔藤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年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期提标改造及清洁排放提升)运维服务 | ****年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期提标改造及清洁排放提升)运维服务 | 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部分 | 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部分 | 服务期年 | 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部分 |
五、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国方,李文修(第*标项采购人代表),麻建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政府购买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木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瓯南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广润大厦***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维祥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鹿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