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6-04-08
山东/泰安 招标采购
【泰安】东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2026-04-08 00:00:00
东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东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入选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泰建字〔****〕**号文规定,在东平县范围内配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开展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入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为相关企业开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该账户为专用账户,并设立专门的预售资金监管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同时保证按照要求收存、拨付、归集商品房预售资金,保证相关企业在本行范围内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存入监管账户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或事业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东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至少有一处分支机构,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址:东平县城平湖路***号

联系人:焦科长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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