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6-04-02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包*医用磁共振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解放西路**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日期:****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附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西门子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本项目附件*将★*.*最大单轴梯度场强(*,*,*轴,非有效值)≥****/*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附件*将★*.* 射频系统通道数≥***或无限通道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次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不对应,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次评分细则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评分细则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安装环境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技术分值占比太低、主观分值占比太高,设置不合理,不能限制评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参数不具备代表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参数不具备可竞争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请求:
*.取消或修改存在排他性、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对多品牌进行调研,确保能参与公平竞争。
*.对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歧视性的技术参数,请将前期参与市场调研的品牌型号可以公平竞争。
*.对采购需求实质性参数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歧视性的技术参数,请将前期参与市场调研的品牌型号可以公平竞争。
*.将评审因素调整到相对应。
*.修改业绩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
*.修改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明确安装地点。
*.提高技术分占比,降低主观分占比。
**.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代表性。
**.重新审查并修改招标文件,使其具有可竞争性。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认定事实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无证据证明该项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有明显倾向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此项参数是实现超快速成像、高清扩散成像的物理基础,参数设置的目的不仅是临床应用,还要满足学科和科研能力提升的需求,且有多个品牌符合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此项参数是保证全身各部位联合成像、高信噪比与大范围覆盖成像能力的关键指标,且有多个品牌符合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相关参数要求采用的评分模式与政府采购分值设置及评价原理不符,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项目业绩要求不存在不合理情形,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主观评分项目,已经细化量化赋分标准,相关项目设定内容专家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判断赋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付款方式建议修改,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供货时间和地点建议明确,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该项目的分值设置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无证据证明该招标文件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无证据证明该项目的技术参数有排他性、不具备可竞争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