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取吉林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4-08
吉林/吉林 招标采购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选取吉林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吉林/吉林-2026-04-08 00:00:00

  为规范开展吉林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实施,我局拟通过公开选取方式确定*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部分)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全流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出具评标档案、处理质疑投诉等全部相关事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合同备案完毕止。

  二、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

  *.近*年内有环保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且成功开评标;

  *.拥有固定从业人员,熟悉政府采购、环保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信息;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需报送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近*年环保类招标代理业绩(合同、中标公告等);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资质、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代理费用报价函(明确折扣与总价);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文件报送即可。

  四、报送时间、方式

  *.报送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逾期报送视为放弃)

  *.报送邮箱:***********@***.***

  *.联系人:宋莹 联系电话:******** ***********

  五、评选方式

  我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资质备案、业绩、人员配置、收费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若资质相同的条件下,代理费用为主要选取条件。中标结果将在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

初审:冯彦斌 | 复审:宋莹 | 终审:关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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