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2026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资格预审公告
2026-04-07
浙江/温州 招标采购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2026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资格预审公告
浙江/温州-2026-04-07 00:00: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关于****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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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开展****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现进行招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号)中明确提出: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体系,依法明确权能,理顺水域滩涂养殖的权利与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方案》和《全国养殖用海调查技术规程》)(自然资办函〔****〕****号)中明确了调查要求:查清我国养殖用海的规划依据、审批状态、用海主体、空间分布等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提供支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海水养殖海域使用权确权比例较低”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号)中要求:沿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局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殖用海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加快养殖海域使用权确权进度。

内容要求:全年开展管辖海域养殖用海监测*次,并提交监测报告;全年提交*套年度成果(含监测方案、年度报告、矢量数据集)。

二、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海洋测绘或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日至*******日截止;

*.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

*.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单位不做未通过解释。

五、联系方式

   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报名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


** 附件:项目报名表******年温州市龙湾区养殖用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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