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4-08 00:00:00
我单位拟开展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区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及价格评估报告编制的招标工作,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为加快推进龙湾二期围填海区域处置,根据《关于做好“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试点扩面的通知》(浙自然资函〔****〕**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地块开展“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工作。根据报批组件要求,需编制地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及价格评估报告,综合论证分析所在区块的用海基本情况、海域概况、资源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项目用海合理性、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内容及评估海域出让价格。同时按要求出具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界址图。报告成果应满足最新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项目预算:**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邮箱******@***.***;
*.申请人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
*.报名单位须保证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完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成为合格投标人。
*.若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家,本次采购活动将重新发布公告并组织报名。
*.若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家,采购人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家合格投标人,并向其发出《邀请招标函》参与后续投标。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被抽取邀请的申请人,采购人不作书面解释,亦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单 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项目报名表**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区块集中连片海域使用论证及价格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资格预审报名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