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6-04-08 00:00:00
路基工程供方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南丰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标路基工程供方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号)
各供应商:
根据《南丰至南昌高速公路项目**标路基工程供方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规定,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为方便供应商全程见证,开启活动同步通过腾讯会议进行,会议号:*********。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补充:评审因素“响应报价”,评审标准“未出现有关响应报价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二:随机下浮法(适用于*≥*)修改为:
在参与评审基准价计算的所有供应商报价中,去掉**个最低值和**个最高值后,在剩余报价中再随机抽取*/*(向上取整)且不少于*家供应商报价进行平均,平均值加上下浮系数*,即为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计算原则:
①当*<*时,**=*、**=*;
②当*≥*时,去掉**个最低值,去掉**个最高值;
*为某标包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取值为*=*/*(*向下取整),**取值为***。
*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丰至南昌高速公路
项目**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