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对采购需求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年)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工程工结算审核(包括工程增量部分隐蔽工程的现场勘查记录)、工程复审出具相应成果文件等提供有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征集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调查
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采购单位根据各潜在供应商的反馈情况确定采购需求,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它补充事宜
*.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征集反馈方式: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仔细填写《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
*.公告媒介:本次项目需求调研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财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区路**号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