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4-08 00:00:00
标题:关于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年薄改资金寝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邀标公告
索引号:**********/**********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儋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关于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年薄改资金寝室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邀标公告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
二、邀请项目: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年薄改资金寝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寝室设施设备采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最高限价为****.**元。
三、代理范围:项目招标全过程代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相关现行法规进行采购代理工作,包括拟定招投标方案、拟定招标文件、拟定招标公告、挂网发布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开标、组织评标、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移交招投标资料,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质疑的答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报名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同时具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我省政府采购流程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业绩证明。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截图;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合格证书;
(*)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凭证;
(*)报价函;
注:以上材料文件均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总务处。
七、报价及密封要求
(一)按照具体金额形式进行报价;
(二)投标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注明项目名称(如: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年薄改资金寝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开标前不得开启。(注:报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九、选择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家则本次邀标公告作废;
(二)报价单位在***家(含*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三)报价单位在*家以上(不含*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四)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报价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五)我校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十、联系方式
地点:儋州市南丰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儋州市南丰中心学校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