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8 00:00:00
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疆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歇路**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拟任项目经理”“拟任安保主管”“拟任保洁主管”“拟任会务主管”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属于重复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疆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歇路**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拟任项目经理”“拟任安保主管”“拟任保洁主管”“拟任会务主管”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属于重复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条件设置具有针对性、排他性和倾向性,不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