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场园区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2026-04-08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新机场园区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广东/广州-2026-04-08 00: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机场园区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

涉及包号:**

公布日期:**********

公示内容:

新机场园区停车场合作运营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合作方递交了报价文件,经评委员会评审,共否决*合作方报价文件。评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所有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日至***********止),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合作方名称

广州悦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鼎赢资产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地块园区分成条件:固定租金**,***元/月,月度营收>*万元部分进行超额分成,合作方分成比率报价:**.**%;机场西南商务区分成条件:物业出租率<**%时,固定租金**,***元/月,无分成;物业出租率≥**%时,固定租金**,***元/月,月度营收>*.*万元部分进行超额分成,合作方分成比率报价:**.**%。

***地块园区分成条件:固定租金**,***元/月,月度营收>*万元部分进行超额分成,合作方分成比率报价:**.**%;机场西南商务区分成条件:物业出租率<**%时,固定租金**,***元/月,无分成;物业出租率≥**%时,固定租金**,***元/月,月度营收>*.*万元部分进行超额分成,合作方分成比率报价:**.**%。

得分

**.**

**.**

服务期

服务期限*+*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限*+*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作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征集方提出。征集方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征集活动。合作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集方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征集方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合作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以下地址,同时发送原件扫描件至以下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如下:

异议受理部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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