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4-08
四川/绵阳 中标结果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绵阳-2026-04-08 00:00:00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阳销售分公司

地址:创业园街道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项) ¥***,***.** ¥***,***.** *.为单位执法执勤用车提供汽油(**号或**号或**号)或柴油*号加油服务,在单位所在地有加油站点。 *.油品必须符合《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的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为准。 *.加油站具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和监控录像,至少包含加油机和支付位置,可存储监控记录,供采购人调取核查。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记录车辆加油相关数据,并定期提供加油消费明细。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绵阳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平武县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