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6-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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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水务局关于遴选东方市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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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水务局
关于遴选东方市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东方市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控制价:******.**元
(二)项目地址:东方市。
(三)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年**月**日止。
(四)项目业主单位:东方市水务局。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可证明单位实力、信誉的相关材料(如水土保持星级评价证书、获奖证明、工程咨询水利水电规划咨询等级资信、承担过水土保持、水利规划编制、完成过周边区域同类规划/方案编制业绩、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类、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类、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咨询相关业绩等提供相关合同、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工作需求
被选定的服务单位需承担的主要工作:
依据按照水利部的相关规划编制大纲及省级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要求,开展东方市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集基本资料、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制定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布局、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管理能力、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报名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身份证;
(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控制价**万元,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根据工作内容向东方市水务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金额包括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费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函独立密封(报价函需法人亲笔签名),格式自拟,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报价金额采用人民币,单位为万元,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业绩等。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分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备注:到现场报名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核验)。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号东方市水务局*楼水资源水土保持办公室。
七、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本项目以报价下浮率加报价金额的形式进行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报价范围为*~**%(含,保留两位小数)。本次选聘工作由选聘人东方市水务局对所有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质、业绩、信誉、报价等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报请局党组会议研定选聘结果,同时向选定单位发放通知书,并在**日内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本次遴选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东方市水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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