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08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6-04-08 00:00:00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号办公楼***室
被投诉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河北省滦州市滦河西道***号
被投诉人: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号中浩商务楼*****
四、基本情况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以邮寄的形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经对投诉材料审核后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在明知招标平台技术漏洞导致澄清回复失败的情况下,直接按无效标处理,评审程序违反公平原则,认定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二:评标委员会未有效保障我方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权利,变相排斥低价投标,质疑答复函中以"参考文件已废止"为由否定我方报价,缺乏法律依据且程序不当。在合理低价可以完成招标项目的情形下,排斥低价供应商,选择高价中标,造成国家资金浪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滦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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