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4-08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鄢陵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河南/许昌-2026-04-0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许昌-2026-04-08 00:00:00
鄢陵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鄢陵县财政局采购办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鄢财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鄢陵县中医院(鄢陵县中医院互联网医院)便携式彩超*台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若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北大街道劳动路扬子大厦****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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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商务部分“服务承诺”:投诉人提交的服务承诺共计**页,内容完整详实、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分档”评分标准,但*位评委中,除评委*违规打*分外,其余*位均打*分,未按标准足额赋分,与第一成交候选人该项均得*分的评分标准不一致。 *.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投诉人该部分内容与“服务承诺”完全一致(均由“服务承诺”复制而来),且完整覆盖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但评委对两项客观内容评分差异悬殊——“服务承诺”最低*分、最高*分,“售后服务”最低*分、最高*分,评分逻辑矛盾,未遵循客观评审原则;其中评委*、评委*对“售后服务”均打*分,属于违规畸低打分。 *.技术部分其余分项(供货方案、质量保证实施方案、安装调试方案、维修管理服务方案):投诉人提交的方案均完整详实、符合招标文件满分或高档分标准,但评委打分普遍偏低,与第一成交候选人对应分项评分标准不一致,属于评分错误。 综上,投诉人商务部分“服务承诺”应得*分、技术部分应得**分,两项合计应得**分,但实际评分与该标准差距较大,评分错误已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 投诉请求:*、依法认定本项目商务部分“服务承诺”、技术部分各项评审分数存在错误,评标委员会评审行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被投诉人*(鄢陵县中医院)、被投诉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启动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程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对投诉人商务部分“服务承诺”按*分、技术部分按**分予以核定;依法组织调查取证、组织质证,必要时委托相关单位或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对“服务承诺”及技术部分进行重新评审。 *.责令被投诉人依据重新评审后的正确得分,重新核算投诉人总分,重新确定本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并依法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依法纠正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评审行为,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与合法性,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对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评委进行处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经认定该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本机关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委的违法违规行为另案处理。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鄢陵县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