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沙-2026-04-08 00:00:00
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红花村*****井饮用天然矿泉水自然资源资产包采矿权挂牌结果公告公示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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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红花村*****井饮用天然矿泉水自然资源资产包
组合供应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红花村*****井饮用天然矿泉水自然资源资产包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海南定安县椰树国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省道**公里+***米处。
二、成交时间及地点
(一)成交时间:****年*月*日;
(二)交易网址: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三、成交自然资源资产包基本情况
自然资源资产包的资产类型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国有储备地出租、集体农用地出租,采取整体打包组合方式供应。自然资源资产包挂牌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为*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万元(注:竞买保证金为国有储备地出租竞买保证金)。
自然资源资产包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同仁村委会红花村,行政上隶属雷鸣镇管辖。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表*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矿业权名称 | 矿区地址 | 矿区面积 (平方米) | 矿种 | 储量 | 开采规模 (立方米/天) | 出让年限(年) | 开采标高 (米) |
海南省定安县 雷鸣镇红花村*****井饮用天然矿泉水 | 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同仁村委会红花村,行政上隶属雷鸣镇管辖 | ****.** | 矿泉水 | **.** | ***.** | ** | +**.***~***.*** |
备注: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潜水泵抽取。 | |||||||
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坐标 | 拐点编号 | 坐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坐标系为****国家坐标系,面积为****.**平方米。 | |||||
(二)土地基本情况
*.国有储备地出租情况
表*国有储备地出租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出租年限 |
雷鸣镇****** ***地块 | 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同仁村委会红花村,行政上隶属雷鸣镇管辖 | ****.** | **年 |
*.集体土地出租
涉及定安县雷鸣镇同仁村委会红花村一、二、三村民小组的土地为****.**平方米,定安县雷鸣镇人民政府已依法与同仁村委会红花村一、二、三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意向出租协议书》,约定土地租金****元/亩/年,出租期限**年,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由竞得人支付。
四、出让收益及缴纳时间、方式
(一)出让收益:***.*万元;
(二)缴纳时间、方式
*.采矿权出让价款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号),矿泉水属于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
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万元竞争确定的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矿泉水采矿权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采矿权起始价+溢价分成部分)。成交价部分将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通知矿业权人缴款,矿业权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缴款通知书要求缴纳矿业权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矿种目录》规定的收益率标准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该部分由矿业权人向税务部门据实申报缴纳年度采矿权出让价款,缴款时间最迟不晚于次年*月底。
*.国有储备地出租价款
不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一次性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储备地出租合同》后,由竞得人申请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租地块的成交价款(国有储备地出租起始价+溢价分成部分),并按照《国有储备地出租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未付清土地租金的,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土地租金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五、合同的签订与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
(一)合同签订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年限**年,自颁发采矿权之日起计算。竞得人不得无故拒绝签订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取消采矿权竞得人竞得资格,并追缴挂牌出让竞得价款**%的违约金。
*.签订国有储备地出租合同。竞得人持《采矿权出让合同》,与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日内签订《国有储备地出租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租金。
*.签订集体农用地土地出租协议。竞得人持《采矿权出让合同》,与定安县雷鸣镇同仁村委会红花村一、二、三村民小组在**日内签订土地出租协议。
(二)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办理矿业权登记及开采许可审批手续,*个月内开采,逾期未开采或开采前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资料的,定安县有权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六、公示期及反映异议的途径
(一)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反映异议的方式及途径: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处或监察审计处反映(以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海口市美贤路*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办公大楼)。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
联系人:王先生欧女士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