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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开标时间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之规定,现进行更正如下:
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更正为**** 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