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6-01-23 00:00:00
关于龙州县第一中学(本部校区)*号综合教学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发改复〔****〕*号
龙州县教育局:
报来《龙州县教育局关于请求审批龙州县第一中学(本部校区)*号综合教学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教函〔****〕*号)一文及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州县第一中学办学条件还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学校要求,随着县域适龄学生数量持续增长、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不断提升,办学条件不足将会制约学校的发展,影响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建设对于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促进龙州县教学质量提高均具有重要意义,是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建设单位:龙州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址:龙州镇北门街*号龙州县第一中学(本部校区)校园内。
四、项目名称:龙州县第一中学(本部校区)*号综合教学楼工程(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一栋五层框架结构*#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以及配套恢复室外硬化工程及接水接电等基础配套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七、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八、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吨标准煤(当量值),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
附件:龙州县第一中学(本部校区)*号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