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2026-04-08 00:00:00
婺源县金庸公园一处非住宅房产招租(三年)拍卖公告
饶公资交***********号
受委托,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婺源县金庸公园一处非住宅房产招租(三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婺源县金庸公园一处非住宅房产招租(三年),建筑面积约*****,期限*年,起拍价*.***万元/首年、*.***万元/三年总租金,竞买保证金****元。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昌讯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昌讯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面积、数量、状况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招租期限:*年,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
*、装修免租期:*个月,装修免租期不计算在租期内。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需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年度结算,每**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承租人须在当期缴费周期结束前**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下一周期租金,三年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参照评估价执行。押金为*个月房租,须与首次租金一并缴纳。
*.租金、房租押金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竞租成功后,标的房产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房产结构。如需调整布局,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和相关设施、设备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且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合法经营。经营项目所需相关证照(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承租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租赁期间,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租赁期满或承租方不经营时,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可将移动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房产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已收取租金和租赁押金不退。
(*)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利用承租房屋,设立抵押、担保、转让。
**.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资料》或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凭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线上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年*月**日**时前汇入指定账户。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以实际到账为准)。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 ***********(李)
报名地址:茶乡路与彩虹路交叉口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号盈盛楼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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