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4-07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2026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07 00:00:00

****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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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食品检验相关设备购置二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号
联系方式:史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 仿宋; *********: ****">*********@**.***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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