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WT042 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2026-04-08
广东/东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WT042 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广东/东莞-2026-04-08 00:00:00

********* 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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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

樟木头镇樟洋社区

*****.**

工业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

**

*.***.*

***%

*****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宗地成交后**内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

)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宗地建设项目在***** *日前开工,在***** *日前竣工,地块中的工业项目控制指标需符合自然资发〔******东府〔******号、东投促〔******号和东投促〔******号文件的要求。

)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樟木头镇规字第************号地块申请设定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的要求

(五)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东莞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竞得方须与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监管)。

该宗地建成后不可分割转让。开发主体须按《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号)、《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和项目经济效益审查实施细则》(东投促〔******号)文件要求,将总计容建筑面积的*.*%贡献产业用房给政府,贡献产业用房面积约****平方米,并由开发主体按贡献产业用房的市场评估价采取货币折抵,市场评估价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由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监管)

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东莞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东莞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竞买申请人须为获得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开发主体准入认定资格的企业。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则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 *:** ***** *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日,分*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二)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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