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原址新建项目学科教室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04-07
浙江/金华 变更澄清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原址新建项目学科教室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浙江/金华-202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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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原址新建项目学科教室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原址新建项目学科教室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年*月**日*:** |
| * | 资料复核要求 | 备注: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备注:根据浙财采监〔****〕**号相关文件要求,预算单位在评审结束后、确认采购结果前,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准备好相关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等资料原件或相关证明网站,以备中标(成交)后能及时提供给预算单位复核。】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东街道人民东路***号东南方向**米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政局***办公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