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07 00:00:00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连接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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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套 | **,*** 元 | ||
| ** 元 | ** 个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中标公示后*个日内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以及***管理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中标后按采购人采购数据进行供货,本产品须在重庆市药交所平台进行交易,供货周期为一次。
*、本项目的可收费材料,需满足医保收费要求,同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码必须提供**位,且在重庆市医保局耗材目录中(可通过如下网址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所有耗材均需在重庆市药交所完成交易。注意:高值医用耗材不允许药交所备案采购(高值耗材范围:国家规定的**类重点监控高值耗材或者耗材单价≥****元);其余耗材可在药交所进行备案采购,投标时需备注,并提供不属于高值医用耗材承诺函,承诺函自拟,盖章后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