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4-07 00:00:00
【初始合同】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新皇岗口岸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实施项目合同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新皇岗口岸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实施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新皇岗口岸设备购置及信息化实施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本级)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层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号深业上城**写字楼**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器汇聚交换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月**日至****年**月**日,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号广电金融中心西辅楼***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乙方应设立公共管理账户,每季度向甲方报送公共管理账户收支情况。公共管理账号的资金应严格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账户的交易记录应定期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共管协议的要求,提高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甲方按照合同进度及政府拨款/港方拨款进展直接转款至该公共管理账户。由于乙方未设立公共管理账户,乙方暂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用于合同备案,待乙方成功设立公共管理账户后,应立即书面向甲方报备公共管理账户,协助甲方进行合同备案账户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