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2026-04-07 00:00:00
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交易公告
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由受让方全额投资旅游观光车(**座/辆锂电观光车)**辆,享有旅游观光车在指定景区线路的运营权、调度权、车辆使用权以及相应的经营收益权,负责旅游观光车的日常运营、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以确保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旅游观光车服务体验,并负责运营、管理,同时承担合同期内旅游观光车维修维护保养费、运营管理费、人员工资费用等运营期内所有费用,并依据合同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自负盈亏。观光车经营权对应的经营区域范围共涉及两条路线,分别为:路线一:阜财门—天主教堂—偶园—基督教堂—老槐树—太保坊—万年桥;路线二:阜财门—天主教堂—偶园—基督教堂—老槐树—东门大街—贡院—南营街—三官庙—民俗馆—奇幻侏罗纪体验馆—欧阳修纪念馆—李成纪念馆—仙侠奇境—城墙—阜财门。挂牌(竞价)起始价***万元(**万元/年),竞拍保证金**万元,每次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数。
四、意向竞买人资格
*、意向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不接受联合体、失信企业申购。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将竞拍保证金缴纳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
六、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聂国鹏 电话:***********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鲁晚报
九、重要声明
*、意向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经营权或退还经营权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至拍卖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佣金(成交价款的*.*%)至出让人指定账号;(*)按经营权转让协议规定时间将成交价款的*/*即一年经营权使用费用(以后每年费用支付时间同第一年支付时间)及押金(**万元)付至出让人指定账户。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受让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须自成交次日起*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受让方未能按期签订或未按期支付经营权使用费、押金、佣金等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运营期内,受让方须自行负责观光车经营所需的整体出资投入,投资内容包括:**辆(含*辆可拆卸门窗的观光车)**座锂电观光车,其中**辆为可收费的营运观光车,*辆为便民服务车(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车辆及专职司机配备到位)不参与收费运营,主要用于附近居民或采购人指定人群的免费服务。受让方享有旅游观光车在指定景区线路的运营权、调度权、车辆使用权以及相应的经营收益权,负责旅游观光车的日常运营、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以确保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旅游观光车服务体验,并负责运营、管理,同时承担合同期内旅游观光车维修维护保养费、运营管理费、人员工资费用等运营期内所有费用,并依据合同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自负盈亏。
运营期内,受让方经营使用的观光车须符合国家《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车辆必须是有生产资质的正规企业生产,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等标准,全新原厂车辆,具备使用登记证、出厂合格证明等;观光车上必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栏、安全带、监控设备、音响等设备。所有观光车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有效期限须覆盖整个经营权期限。
运营期内,受让方须严格按出让方指定的经营区域范围经营观光车;须根据气候和天气状况,无条件接受出让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停运、应急等要求,如产生相关损失自行承担;须根据出让方需要,配合提供乘坐服务。
出让方不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售票场所,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出让方和拍卖人对本次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
联系电话:***********赵经理
中祈拍卖(北京)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定稿)青州古城旅游观光车五年经营权出让项目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