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刁江)河流治理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07
广西/河池 变更澄清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刁江)河流治理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河池-2026-04-07 00:00:00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刁江)河流治理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刁江)河流治理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刁江)河流治理方案及可行性研究       

招标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正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人(含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  (含技术类专家和经济类专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近年完成的项目业绩情况表原:“*.投标人应随本表同时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批复。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现更正为:“*.投标人应随本表同时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招标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

*、原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正为:“****年*月***时**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号发展大厦五楼

 编:******

联系人:韦相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盾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号“金旅国际投资大厦”******号房

 编:******

联系人:韦工

 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河池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服务中心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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