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07 17:25:25
****年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结余资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评标委员会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平台)*****://****.******.***.**/**** 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 号),对中标候选人的关系企业履约能力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评审”,后面增加以下内容:(*)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对此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应在商务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并在投标函中承诺,承诺本单位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等内容,未提供相关截图或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
*、在投标函第*条增加以下内容:我方承诺:注册在我公司的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满足我公司响应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要求。如有不实,我方接受管理部门相关处罚。
(二)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招标人: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
代理机构: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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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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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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