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磷矿-资产-井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6-04-07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开阳磷矿-资产-井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贵州/贵阳-2026-04-07 00:00:00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文件预览:
开阳磷矿*资产*井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
**.******号(二次)*澄清通知.***
贵州/贵阳-2026-04-0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招【****】第***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开阳磷矿*资产*井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序列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 答疑澄清内容: 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同时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该技术组合与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网)的车型分类标准、结构功能定义严重冲突,无合规对应车型可供响应。 答复*: 为了满足车辆合规性,对招标文件**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技术要求变更为*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事项*:招标文件未明确**包车辆本质为人车(运人)还是运料车(运料),车型属性不清,导致投标人无法合法响应、无法提供有效**/**安标证书。 答复*:明确“**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车辆属性为“运料车”。 | 答疑澄清内容: 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同时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该技术组合与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网)的车型分类标准、结构功能定义严重冲突,无合规对应车型可供响应。 答复*: 为了满足车辆合规性,对招标文件**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技术要求变更为*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事项*:招标文件未明确**包车辆本质为人车(运人)还是运料车(运料),车型属性不清,导致投标人无法合法响应、无法提供有效**/**安标证书。 答复*:明确“**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车辆属性为“运料车”。 | 答疑澄清内容: 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同时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该技术组合与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网)的车型分类标准、结构功能定义严重冲突,无合规对应车型可供响应。 答复*: 为了满足车辆合规性,对招标文件**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技术要求变更为*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事项*:招标文件未明确**包车辆本质为人车(运人)还是运料车(运料),车型属性不清,导致投标人无法合法响应、无法提供有效**/**安标证书。 答复*:明确“**包湿式制动矿安车”的车辆属性为“运料车”。 | ||||||
| * |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采购清单规格中变更前:“*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关键技术指标中变更前:“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采购清单规格中变更前:“*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关键技术指标中变更前:“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采购清单规格中变更前:“*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招标文件第**页: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包湿式制动矿安车关键技术指标中变更前:“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变更后:“车型要求*座(含驾驶员)尾部带斗”。 | ||||||
更正日期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因本项目采购文件参数有实质性修改,故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至****年**月**日**时**分,其他信息不变,(本次延期一切损失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件预览:
开阳磷矿*资产*井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
**.******号(二次)*澄清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