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07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花源街道办事处花源街道柳河社区城乡社区治理“提能力”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花源街道柳河社区城乡社区治理“提能力”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陆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十七组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陆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社区治理服务 | 花源街道柳河社区城乡社区治理“提能力”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东敏、殷彦、崔俭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捌仟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采购计划文号:********************;*、预算金额:** 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 社区治理服务;二、采购监督机构: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花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正源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四川川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