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4-07 16:50:19
为优化土地利用,以最大效益创造土地价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泉眼镇辖区内部分土地通过竞价的方式流转,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流转地块位于岗子村张家屯、山头屯。
*.土地流转按地块通过竞价方式,竞价高者获得种植权。
*.严禁耕地非粮化,严禁转租,严禁烧荒。
*.报名竞价需按地块缴纳竞价保证金**万元。
*.流转种植土地为风险地,如政府征用土地,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交出土地,承包金不予退还,不给予任何赔偿;如不配合将自动解除合同,且扣除相应额度保证金。
*.流转地块种植面积按征收青苗补偿面积进行核算,竞价方要实地踏查流转地块实际可耕种情况,谨慎竞价。后期耕种自行协调流转方概不负责。
*.凡有意愿参与土地流转的单位及个人,请于****年*月*日下午*点前,将报名保证金存入泉眼镇政府经管账户,持纸质保证金存款票据、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到泉眼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超过报名截止期限报名无效。
将纸质保证金存款票据交到农业农村办公室后方具有竞价资质,此次报名不接受手机转账等电子转账凭证。
*.报名成功后,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在泉眼镇人民政府*楼进行现场竞标,中标成功后严禁弃标悔标,违者扣除相应报名保证金。未竞价成功的报名保证金在****年*月**日前原路退还。
*.竞价成功后在*月**日下午*点前上交承包金、同时按照承包金**%缴纳种植保证金后签订合同,经验收达到规定种植要求后年末退还,对未按要求种植或不配合的,种植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
保证金缴存账户:
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泉眼支行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初审:孙渤程,复审:田海飞,终审:魏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