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4-07 00:00:00
受丁堰镇赵明村委托,现拟对丁堰镇赵明村广告牌、标语制作、宣传资料印刷及安装等零星服务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工程地点:赵明村村域内;(*)工程规模:丁堰镇赵明村文化宣传、党建、综治、人居环境、河道整治、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环保等制版及广告制作及安装(品种及价格详见清单)。(*)工程质量及要求:①需按村要求制作相应的广告标牌并及时送达并安装至指定地点,标牌需达到宣传效果,具体要求按照施工内容确定;②详细清单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响应的单位或个体。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报价按照单价整体下浮比例百分比,最终按照实际工程量实量实算(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四、工期要求:中标后自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月**日务必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把控工程进度,保障按时交付,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相关责任,无论直接或间接,均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 。
五、付款方式: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每个年度一审计(如每年超过******元)、一结账,当年支付**%、第二年支付**%、第三年支付**%,第二年度结账以此类推,审计费及税金由中标方支付。
六、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
七、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八、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北京时间)。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报名)。
十、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含招标公告中涉及到提供资料,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贰仟元整(****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单成通;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如皋市丁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
如皋市丁堰镇招投标中心
****年*月*日
赵明村广告牌、标语制作、宣传资料印刷及安装等零星服务工程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