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07 00:00:00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邀请公告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开展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年采购代理机构择优选择工作,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年至****年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内容: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年至****年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金额**万及以上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履约验收报告等表格的编制工作(编制费用包含在代理费用之中);
*.根据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调查论证、采购需求论证、单一来源论证和进口产品论证等(组织费用包含在代理费用之中);
*.编制采购(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商务条件、履约验收方案、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条款等;
*.发布采购过程需公示、公告的信息;
*.依法组织开展评标(谈判、磋商、询价、协商、比选)活动,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异议事项或询问质疑处理,配合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纠纷;
*.根据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的需要,组织履约验收(单独报价);
**.负责采购项目的档案归档和保存,并完整移交。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采购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比选项目选取、分配原则
*.选取原则:实行综合评分法,最终选取*名中选人。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比选人确定得分排名前*名的代理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本项目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家时,将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项目分配规则:在具体项目采购工作中,如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在经过本次比选产生的代理机构中采用轮选抽取法(指项目实施单位依次从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代理机构,直至本轮代理机构被全部抽取完毕,再开始新一轮的抽取使用)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代理机构,并将抽取记录随采购档案资料一并管理。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领取时间、地点
自****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室(新津区太升西街**号)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领取要求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①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为在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室(新津区太升西街**号)。
(二)截止上述时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公告公示内容和地址
本公告及比选评审结果将在新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公示。
八、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比选不收取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比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进行密封,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体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签字的,但未加盖公章或体现印鉴/签字;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供应商比选申请书有效期少于*年。
九、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一)比选人: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二)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号
(三)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四)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