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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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邗江区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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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年度扬州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年度扬州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度扬州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对*********年度扬州高新区投资项目进行第三方节能评估和审查;
*、服务内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改委****年第**号令)、《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吨及以上)不满****吨标准煤(或年煤炭消费量不满****吨)的项目,应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审查申报材料后,应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现采购第三方机构对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踏勘、召开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等;
*、招标限价:单个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项目时限:*年,具体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结算方式:年度结算,最终结算价=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中标项目单价,所有款项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方能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近*年内有相关业绩(提供两份节能审查报告);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社保要求:提供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财务要求: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①线下报名地点:邗江区吉安路***号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号楼***室;②线上报名发送扫描件至邮箱:**********@**.***
*、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至扬州高新区*号楼***办公室登记,原件备查。
*、招标方在*月**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联系人:刘娟、陈星,联系方式:*************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