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4-07 00:00:00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项目阶段性审计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对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项目开展阶段性审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项目阶段性审计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会计审计服务,三级目录为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购买内容
结合职能职责及国家有关规定,基于***合同和项目建设情况,对昆明福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延伸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自项目立项至****年*月**日期间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公司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开展阶段性审计,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及建设成本核算情况及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投资控制情况及合同管理情况。
四、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万元。从市交通运输局****年部门预算项目“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阶段性审计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承接主体的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接受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审计能力,具有稳定的行业专家和审计队伍,熟悉***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拥有工程造价审计能力的单位。
六、目标要求
(一)承接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二)承接方根据昆明(福德立交)—宜良高速公路(昆石复线)项目***合同内容,通过阶段性审计,协助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及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三)承接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统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工作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审计工作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购买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万元以下,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