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财政局本级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03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廊坊市财政局本级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廊坊-2026-04-03 00:00:00
廊坊市财政局本级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石油分公司
投诉人地址:****
被投诉人: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层
被投诉人:廊坊市财政局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号甲
相关供应商:廊坊永兰石油化工产品经销处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号
四、基本情况
“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石油分公司向廊坊市财政局提出质疑,****年*月**日廊坊市财政局对上述质疑进行了答复。****年*月*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廊坊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评委打分极不公平并且极不专业,有的评委所打分值为满分,具有明显的倾向;有的评委给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标打分均为满分,极其不专业。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在资格审查环节存在疏漏。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廊坊永兰石油产品经营处不满足采购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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