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综合窗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04-07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综合窗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07 00:00:00
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综合窗口”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采购“综合窗口”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调整到其他材料,其他内容未改变。请下载最新上传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供应商首次报价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民市南环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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