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放射性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2026-04-07
广东/东莞 招标采购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放射性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6-04-07 00:00:00
广东/东莞-2026-04-07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放射性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项目(二次)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州职康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放射性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项目(二次)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为必须满足条款,若供应商不符合需求,取消中选资格。 一、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放射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需求): *、金额包含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任务的责任和义务、达到服务目的的一切费用★*、按要求完成国家规定各种检测,不合格设备性能、防护不出具报告。★*、不限检测次数,直到医院放射设备性能、防护整改好,可以出正常报告为止。*、须在检测周期到期前**日完成**台设备(详见附件*.放射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费用报价明细表)的性能及防护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如因医院方原因设备停用而不需要检测时,结算时扣除不需做检测设备的检测费用。★*、检测单位需在原检测报告到期日期前**天内进行检测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给医院。 二、付款方式 按需求完成各设备性能、防护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和正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后**天内一次性付清。三、★中选供应商须满足《附件*.放射设备性能、防护年度检测服务合同》内所有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