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城乡供水管网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6-04-07
贵州/遵义 变更澄清
赤水市城乡供水管网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贵州/遵义-202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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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赤水市官网项目*发布稿*.*.***
贵州/遵义-2026-04-07 00:00:00
赤水市城乡供水管网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赤水市城乡供水管网工程项目 | ||||||||||||||||||||
| 招标标段名称:赤水市城乡供水管网工程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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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身份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 (*)安全管理负责人: (按住建部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数量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合并计算),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考核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此条款为不要求,其余不变。 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 | ||||||||||||||||||||
| 四、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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