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5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6-04-07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苏州轨道交通1、2号线5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苏州-2026-04-07 00:00:00
苏州轨道交通*、*号线*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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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号线*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号线*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号线*个重点车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限价(含税):节能率不低于:**.**%

*.采购需求:

*****************标:*号线*个地下站(东方之门站、文化博览中心站、时代广场站、星湖街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

*****************标:*号线石路站无线智能照明系统改造;

具体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日至*******日;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服务期限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供应商须为***灯具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同一生产企业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生产企业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市政道路、大型商场、医院、大型酒店、会展中心、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人民币(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出售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黄天荡辅楼***室。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采购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请通过现场支付宝扫码支付方式入我司账户,或以单位名义通过单位转账方式入我司账户,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交纳账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金额。

*、供应商须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现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请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尽快购买采购文件。

*)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满*家(不含)时,将重新采购。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开始时间:*********:**

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号,轨道大厦****

五、公告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谈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 * **.**.********)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 * **.**.********)。

*.谈判供应商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联系人:羌伟

*.电话:*******************************

*.电子邮箱:********@******.***

八、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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