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04-07 00:00:00
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升级改造(延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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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升级改造(延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项目主要在对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提供延保服务,确保光纤链路接入及后续服务的延续性、确保数据安全便捷、保障项目的一致性及配套服务衔接顺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项目已于****年*月通过公共资源平台招标,中标金额*******.**元;为保证相关数据通过运营商光纤链路接入交警大队的中心机房,实现集中授权管理、集中存储、集中控制等功能需求,****年**月又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移动”)提供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对和县富康路违停抓拍设备进行迁移、新增及改造。目前,该项目相关设备租赁期未到,租赁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且设备所有权仍归马鞍山移动所有。
本次项目主要对和县城区道路违停取证系统光纤接入服务升级改造项目提供延保服务,项目预算为*****元/年。马鞍山移动作为该项目原有供应商,服务及设备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提供的光纤接入服务、租赁设备与现有违停取证系统、交警大队中心机房系统已实现深度适配,形成了稳定的技术架构和服务体系,且该服务涉及数据传输安全、系统稳定运行等关键环节,其技术参数、接口标准具有专有适配性,如若更换设备及集成服务商,可能导致系统中断、数据丢失,影响违停取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可能导致增加额外的使用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不符合政府采购经济性原则。鉴于本次采购是对原有光纤接入的延续性服务,核心目的是保证光纤链路接入及后续服务的延续性、确保数据安全便捷、保障项目的一致性及配套服务衔接顺畅,在满足政府采购经济性原则的前提下,论证小组认为符合采购需求的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西塘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巢宁路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