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4-02 00:00:00
****年**月**日*时**分许,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在横店镇万杨村进行房屋拆除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导致从业人员申某死亡。**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收集相关资料、聘请专家参与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性质
经调查,东阳横店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年*月**日;注册资本:叁仟叁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某,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东阳江镇;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预应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非开挖管道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输变电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资质类别及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安许证字[****]**××××,有效期至****年**月*日;公司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东阳横店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发包方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拆除位置和范围包括东阳市横店镇马山前村万户自然村、万杨自然村,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万杨村舒某某户民房位于村综合楼北侧,于****年建成,宗地面积***.**平方米,底层平面尺寸约***×***,*层框架结构,*层地下室,地上建筑南北方向悬挑各约*.**,地下室外墙采用水泥砖墙。
*.项目发包情况:*月**日,横店镇人民政府对马山前村万户、万杨自然村的房屋拆除权进行公开招投标,金某某通过向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缴纳管理费的方式借用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资质参加招投标,顺利中标。*月**日,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与横店镇人民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拆除权价款**万元。该工程现场实际负责人为金某某,无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月*日,金某某将万杨村民房地梁钢筋、塑料管、块石的拆除权发包给申某某,作价*.*万元。
*.项目实施情况:*月**日,金某某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采用机械凿除部分底部框架钢筋混凝土柱,促成楼房整体坍塌的施工方法,于**月**日完成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其中舒某某户民房地下室在上部结构拆除时被建筑垃圾基本填平,标高呈现南高北低,北面比地面低约*米左右,南面比地面低*.*米左右。*月**日,申某某进场作业,进场约一个月后,因部分房屋未腾空,拆除工程暂停。**月**日前后,金某某联系申某某继续施工。**月*日,申某某临时雇佣申某进行钢筋捡拾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
**月*日,申某某为拆除舒某某户民房地下室区域梁、柱、基础钢筋,将地下室回填的建筑垃圾挖开至原地面水平,并将挖开的建筑垃圾堆积在地下室四周坑边,形成基坑,周边未设置防护设施。**月**日开始,申某某对东、西、北侧墙体周边边柱基础(北侧*个、东侧*个、西侧*个,边柱基础紧贴墙体)进行开挖,并移至地下室地面区域(距北墙*~*米处)实施破碎作业。**月**日早上*时**分许,申某某使用挖机对地下室中部立柱基础进行清凿作业过程中,地下室北侧围墙坍塌,造成申某被墙体掩埋。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东阳市横店镇万杨村综合楼北侧舒某某户地下室,地下室西侧和东侧立有墙面,北侧墙体向室内方向坍塌,墙体碎裂成多块,北侧坑壁可见裸露新土,地下室内部堆满墙体碎块。地下室外墙为水泥砖墙,北侧墙体未见钢筋混凝土柱和圈梁,东边未坍塌墙处顶部有水平裂缝现象,地下室墙体外侧坡顶堆有建筑垃圾。墙底东部基础有被挖空痕迹。地下室内东北角停放有一辆斗山牌挖机,挖机小臂上装有破碎锤,破碎锤下为大块的墙体碎块,锤头距北侧坑壁***厘米,距东侧墙壁***厘米,死者位于挖机破碎锤锤头下方,在挖机破碎锤锤头的东南侧地面有一顶红色的安全帽。
事故现场照片

图*事故位置舒某某户

图*地下室北侧外墙坍塌处照片

图*死者被压处照片

图*墙底东部照片

图*东边围墙照片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人死亡,死者基本情况:申某,男,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六)天气情况
**月*日至**日,横店镇天气晴好,无大风。
(七)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已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未编制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拆除方案)并在其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无对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无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时**分许,发生坍塌事故后,申某某第一时间拨打***、***、***报警,同时操控挖机破碎锤将压住申某的墙体顶起;东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立即调派南马专职队、南马消防救援站、横店消防救援站共*车**人赶赴现场处置。*时**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时**分许,将被压人员申某救出后及时送医。现场应急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时**分,申某被***救护车送到花园田氏医院抢救,*时**分,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月**日,申某家属与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申某某达成调解协议。
(三)事故原因技术分析情况
事故调查组邀请东阳市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两位专家,依据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视频和照片等资料,通过查阅案卷、讨论分析等方法,提出事故原因技术分析报告。报告指出事故原因,申某冒险进入危墙下面,墙体在机械拆除扰动与外侧建筑垃圾堆载共同作用下失稳坍塌所致。理由如下:一是建筑上部结构采用整体坍塌法拆除,倒塌冲击力对地下室墙体结构造成损伤;二是申某某为了拆除柱承台基础钢筋,挖开被填的地下室建筑垃圾,形成基坑,并将挖开的建筑垃圾堆在基坑边,增加了基坑边的荷载,助推了地下室墙的坍塌;三是申某某在凿除外墙边柱基础钢筋作业时,扰动地下室墙体基础岩石持力层,引起墙体的侧向和沉降位移;四是机械长期连续凿砼施工产生持续振动,加剧加剧墙体结构损伤与失稳能量累积;五是北面地下室外墙长度约**米左右,高度*米多,原结构未设置混凝土构造柱、圈梁,自身结构存在不安全因素;六是拆除单位未编制专项拆除方案,未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未对北侧围护墙体状态开展实时监测、巡查;七是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存在冒险作业、违章施工行为。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申某冒险进入危墙下面,被因机械拆除作业的扰动和外侧堆放的建筑垃圾荷载共同作用下失稳坍塌的墙体压倒。
(二)间接原因
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以包代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对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能力不足;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持有建造师、*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拆除方案)并在其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墙下面等事故隐患。
五、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申某,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墙下面,被因机械拆除作业的扰动和外侧堆放的建筑垃圾荷载共同作用下失稳坍塌的墙体压倒,导致死亡。在本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经死亡,不予追究。
(二)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对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墙下面等事故隐患;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持有建造师、*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拆除方案)并在其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建议东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郭某某,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未有效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能力培训,未组织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墙下面等事故隐患。建议东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金某某,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横店镇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项目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从业人员冒险进入危墙下面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东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吸取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浙江方天建设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和管理漏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作业、危险区域的管控巡查,落实落细现场安全管控措施。
(二)加强教育培训,紧抓事故隐患管控
要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保证一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程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横店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强化辖区内建筑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东阳横店万杨村拆除工程项目
“**·**”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