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6-04-07 00:00:00
汝阳安达投资有限公司汝阳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智能家居)改造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承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汝阳安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阳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智能家居)改造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汝阳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智能家居)改造项目 (一期);
*、项目代码:************************
*、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工业用地占地面积 *****.** ㎡,约 ***.** 亩。项目涉及更新改造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共* 栋,*栋标准化厂房及*栋综合楼,*#~*#标准化厂房每栋建筑面积均为 ****.** 平方米,*栋综合楼 ****.** 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改造,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电梯安装等。同时新建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项目区道路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停车场铺装*****.**平方米,室外地下污水管网 **** 米,雨水管网 ****米,给水管网****米,用电(强电)管网****米,弱电管网****米,室外变配电箱*台等其他配套设施。汝阳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智能家居)改造项目(一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厂房改造、消防水电安装。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二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曾晓强、宗治安、刘锐、武长春、魏当当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定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河南古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纬二路绿色产业园三楼***室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孙梦雨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洛阳市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计取,共计贰万元整(¥*****.**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十、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汝阳安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纬二路科创大厦九楼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承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瑞博大厦西区***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许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