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4-07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地表水水质监测小微站运行维护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杭州市地表水水质监测小微站运行维护 采购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对我市*个地表水水质监测小微站(费家漾站、上塘河站、凤山闸站、华中路桥站、海创园站、浙窑公园站(原二号浦站)、西小江站、盛凌湾站、长虹桥站)开展为期年的运行维护,具体包括对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分析仪及集成单元、辅助设施等进行日常巡检、流路清洗、试剂更换、废液处理、备件更新、故障维护、定期校准、数据审核、定期质控等工作,保障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实现流域水环境实时监测,定期出具水质分析报告,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规范化运维,保障*个站点仪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水质*参数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掌握水体环境质量状况,对水质恶化情况及时反馈辖区生态环境部门采取针对性管控治理措施,有效促进站点区域水体环境稳定与改善,防范黑臭水体。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确保站房及内部设备设施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与及时性,保障数据有效率**%以上,及时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周巡检、月考核、季度打分形式对站点运行情况上报相关材料,配合完成相关考核工作;*、配备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名,并配备至少*名专职运维人员;*、配备相应的运维车辆;*、运维人员须持证上岗,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规定的运维工作;*、保证站房完整、清洁、整齐,及时检查水、电、空调等,保证系统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及时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保障站点正常运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管理要求,运维过程规范有序,保证不发生安全事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数据安全要求,项目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不外传;****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联系人 | 曹老师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