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2026-03-23
福建/厦门 审批|立项|规划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福建/厦门-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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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生成日期 | **********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集府征告〔****〕**号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坑内村灌口镇上塘村征收土地范围以《。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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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上塘村集体土地,作为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土地 用途 |
征地面积 (公顷) |
征地单位 |
被征地单位 |
|
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
交通运输用地 |
*.**** |
集美区人民政府 |
灌口镇 坑内村 |
|
灌口镇 上塘村 |
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本项目截至签约期限届满,已与*个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二、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起满**日。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号)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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