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件】关于咨询迁出户口的问题
2026-04-07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户籍证件】关于咨询迁出户口的问题
安徽/六安-202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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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2026-04-07 00:00:00
答问知识库
【户籍证件】关于咨询迁出户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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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网络渠道
问
自己与前妻离婚,对方不配合迁出户口,自己有法院调解书。现咨询自己能否携带户口本和调解书将其迁出户口?
答
(离婚户口迁移)夫妻双方在同一户上,离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离婚手续及房屋权属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离婚一方申请迁出而不具备迁出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将其挂靠在公共集体户。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进行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持原居民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离婚一方户口应当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房屋权属证明,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可以经告知后将其户口挂靠公共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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