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翁财采决〔2026〕2号)
2026-04-07
广东/韶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翁财采决〔2026〕2号)
广东/韶关-2026-04-07 00:00:00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翁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翁财采决〔****〕*

当事人:翁源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钟爱明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德政路***号

当事人:广东君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小凤

地址:韶关市武进区百万大桥南侧佰旺广场**栋写字楼*******号

当事人: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佳宁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号*幢北楼*至*层、*幢南楼*至*层

当事人: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春波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区第*层*******、*******单元

当事人:广州市华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号一栋***房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杭州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翁源县人民医院病理检查及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投诉书。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采购需求涉及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两项业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取得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两项业务行政许可的医疗机构本项目招标文件仅将医学检验行政许可设置为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该情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且对兼具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两项行政许可的潜在供应商有失公平、公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

另查明,在采购过程中,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机密的除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八条第一款: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发布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号)关于: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是我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按统一格式进行公开”的规定,采购项目信息未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使得潜在供应商无法及时、全面地获取本项目的招标信息,不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公平、公正原则相悖。

综上,鉴于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责令翁源县人民医院对项目予以废标。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翁源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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