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别克牌SGM6520ATA(车辆识别代号:LSGUA84X2CE039592)小型普通客车1辆(交易公告)
2026-04-07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转让别克牌SGM6520ATA(车辆识别代号:LSGUA84X2CE039592)小型普通客车1辆(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6-04-07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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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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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转让别克牌**********(车辆识别代号:*****************)小型普通客车*辆 资产描述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
标的详情
机动车 标的状态 闲置 机动车品牌 别克牌 车架号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权证 ************ 原车牌号码 粤****** 登记日期 ********** 颜色 黄 数量 *(辆) 年检至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号****房自编**号单元 法定代表人 凌富华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微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内部**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越秀小贷公务车处置的申请 批准文号 越秀小贷字【****】*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标的状态以现场看样为准。*.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出租、共有、抵押、查封情况,并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章或事故。*.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受让方应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广州市相关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受让交易标的后如需办理广州市变更、过户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易标的不含车辆指标号牌)。如车辆需迁出广州市过户,须到迁入地相关部门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具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迁出、转籍等手续的各项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转让方提供其所能提供交易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交易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交易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含购买车辆相关保险)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易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告期内自行看样,须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张先生,联系号码:***********。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看样,意向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并在公告期内依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意向方不得以没有组织集中现场看样为由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机构联系人 朱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交易机构网址 *****://***.*****.***.**/;*****://***.******.***



